京牌租赁平台风险大,车被扣押钱打水漂
一个北京地区值得信任的京牌租赁平台

花大价钱租京牌图省事,结果车没了

经人介绍, 去年, 张先生为了能在北京实现开车出行, 耗费5.75万,从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租赁了京牌指标, 还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的借用协议, 之后, 自己掏出12万购买了一部车辆, 并将该车登记于该单位名下, 原本预料可正常上路行驶, 然而, 却遭遇了极大的麻烦。

单位欠债被强制执行,车直接被拖走

在2024年, 这家单位由于欠债, 被债主告到了法庭, 随后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又因为张先生的车登记在单位名下的缘故, 于2025年3月, 法院直接把车予以扣压, 张先生急忙去找单位负责人, 对方表示“我们来处理, 你就等着吧”, 然而之后再也没有信儿了, 张先生急得不得了。

提出异议被驳回,贷款还清车却没了

张先生拿出了购车合同、付款记录等相关材料, 以此来证明自身乃是实际车主, 随后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然而, 法院经过审理之后, 驳回了他的该项请求。张先生表示买车的时候进行了贷款, 自车被拖走开始直至今年3月, 他始终按时进行还款, 如今贷款已经还清了, 可是车却没了影子。单位仅仅退还了他1000元, 其余的钱一直拖着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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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这种协议根本无效

针对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的彭艳军律师所指出的, 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而来的情况, 在北京买车是需得有指标才行的。张先生和单位所签的那份《北京购车指标借用协议》,是违背了规定, 进而扰乱了指标管理秩序, 它损害了公共利益, 从法律层面讲那是应该被认定为无效的。张先生能够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不过在实践进程当中, 这种官司是很难赢得胜利的。

真正能维权的方法:要回租牌费和车款

彭律师给出建议, 张先生能够依据《民法典》第157条, 去要求单位退还他所交的5.75万租牌费, 并且还要让单位赔偿车辆的残值损失。原因在于这些钱原本就不应该收取, 在协议被认定无效之后, 双方需要把从对方那里获取到的财产返还回去。这是当下*为靠谱的维权途径。

借名买车风险大,别图省事吃大亏

彭律师发出提醒, 近些年来, 因租指标、假借名字买车而引发的纠纷数量日益增多。只要这类协议一经被发觉, 便会被判定为无效, 并且对于双方而言都存在风险。对于借名人来讲, 车辆登记在他人名下, 倘若对方出现债务问题, 那么车辆便极有可能被扣押, *终导致车和钱财都遭受损失。对于出借人而言, 一旦出租指标的行为遭到查处, 指标将会被收回, 同时还有可能在三年内无法进行申请, 并且还需要退还钱财以及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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